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修改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卖元立法思路,处罚从不是不合目的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法食罚万小微企业 。品被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元相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关法安全” 。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条拟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司法、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社会危害性较低、一个小超市、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2022年 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货值小、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近年来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立法 、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即使合法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一辆小餐车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社会危害性有限 ,个体工商户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2025年初,
